学生校徽的管理和使用
新生入学注册后,给每位新生发放一枚学生校徽,只限学生本人使用、佩戴,要倍加爱护,妥善保管,严防丢失,不得转借、送人。若遗失学生校徽,应填写《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校徽遗失补办申请表》(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://xsc.zcvc.cn/ “下载中心”下载),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补办。
职能部门:学生工作处 电话:0596-25256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