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学生处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资助管理、宿舍管理、国防教育、心理咨询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1、贯彻执行院党委和行政的决定,组织、协调及落实职能相关的各项学生工作。
2、根据学院的部署,制定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计划、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管理文件,并组织实施、检查及总结。
3、负责安排、指导、协调学生的思想教育,加强家校联系。
4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、学风建设、安全稳定工作。
5、负责学生奖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。
6、负责学生军训、应征入伍、国防教育、军事理论课程工作。
7、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工作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。
8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寓安全管理、卫生、后勤等工作。
9、协同团委会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。
10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大型学生活动的开展。
11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12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